外汇备案怎么网上办理(上海进出口备案流程?)

上海进出口备案流程?

  1、首先确定公司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如没有则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怎么变更可以在留言区,或关注后续的文章。

  2、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系统一平台】注册,注册后点【对外贸易】--【对外经营者备

案】进行备案登记(按照系统上显示的进行填写信息、上传资料等),上传后,查询备案登

记状态为:上报(每个行政大厅要求不一样,稳妥的可以过两天再去现场)。即可带资料去

所属工商*去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海关备案 网上注册: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登陆后:“企业资质 ”---“

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子系统填写信息。再提交。注意:住所在企

业注册海关 选择海关。

  申请成功再次登陆可以打印:收发货人备案表+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在电子口岸门户网站登陆--新入网制卡按上面的导航填写信息 上传资料。选择自取

或是快递。

  5、在”国家外汇管理*“进行注册登陆,进入行政许可办理,进行相关外汇备案,备

案成功会有电子许可证书打印下载

  7、去刻章店刻一个报关章

  8、开设外币账户

怎么查企业已经在外汇管理*备案

怎么查企业已经在外汇管理*备案方法如下:1、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信息查询。2、打电话咨询当地外管*进行查询,或者到当地外汇管理*进行查询,经外汇*登记列入贸易慧袭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资格的具体体现,企业名录由外汇*隐坦依法登记。3、企业办理名前携兄录登记,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外汇*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网上开户及系统密码、用户名领用登记工作。

国家外汇*网上服务平台

修改了啊你做合同登记的时候做的是总金额还是部分金额啊!一个合同号只能登记一次,但可以收很多次款,也就是说可以做好几个提款登记!

大家好,我是新手,请教各位外汇管理*的‘进、出口核销备案’怎样办理啊,急死了。

3.点击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4.输入这张操作员卡的IC卡密码5.进入"出口收汇"6.点击左面导航栏的“批量备案”7.按要求输入核销单信息(核销单起始号,核销单份数等)8.在右上角口岸一栏中输入“0”按回车,选择需要备案的口岸9.点击“设置口岸”10.界面出现“设置成功”,核销单信息变成灰色的。

服务贸易外汇支付备案实现电子化办理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记者郁琼源)记者3日从国家税务总*了解到,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相关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永优近日通过“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成功办理了一笔10万美元的税务备案信息查验并完成付汇,全程仅用2分钟。“现在办理对外支付业务,真是又快又方便!”张永优说。

  张永优所办理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是指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资金时,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在传统备案模式下,厦顺铝箔有限公司对外支付外汇资金需分别到税务、银行窗口办理,耗费较多时间精力。

  据国家税务总*国际税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备案,打通了企业、税务、外汇、银行间的信息共享渠道。企业、银行通过登录电子税务*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对外支付备案信息填写和查询核验,实现对外支付备案业务大联通,有效节约了企、税、银、汇成本,实现多方共赢。

  这位负责人说,为满足部分纳税人进行现场业务办理和咨询的需要,各地将在办税服务厅继续保留“一窗式”办理通道,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据悉,作为***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全面上线后,全国每年将有超过6万家企业受益。下一步,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度。

来源:新华网

登录电子税务*,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税务总*外汇管理*公告2013年第40号

为便利对外支付和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现就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二、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1)。

  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三、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八)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我国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和转让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产)出租或转让收入以及贷款给我国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

  (九)外国**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外国**(转)贷款(含外国**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本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

  (十)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十一)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十二)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十四)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

  (十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境外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对外支付,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备案人可通过以下方法获取《备案表》:

   (一)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领取;

   (二)从主管国税机关官方网站下载。

  六、备案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无须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编制《备案表》流水号,在《备案表》上盖章,1份当场退还备案人,1份留存,1份于次月10日前以邮寄或其他方式传递给备案人主管地税机关。

  《备案表》流水号具体格式为:年份(2位)+税务机关代码(6位)+顺序号(6位)。“年份”指公历年度后两位数字,“顺序号”为本年度的自然顺序号。

  七、备案人完成税务备案手续后,持主管国税机关盖章的《备案表》,按照外汇管理的规定,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审核手续。

  八、主管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应自收到《备案表》后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人提交的《备案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可要求备案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备案信息与实际支付项目是否一致;

   (二)对外支付项目是否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税款;

  (三)申请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安排)的规定。  

  九、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发现对外支付项目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应书面告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履行申报纳税或源泉扣缴义务,依法追缴税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加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事项的管理,及时统计对外支付备案情况及税收征管情况,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情况年度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次年1月31日前层报税务总*(国际税务司)。

  十一、各级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交换工作。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国家外汇管理*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国家税务总*国家外汇管理*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国家税务总*国家外汇管理*关于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不再提交营业税税务凭证的通知》(国税发〔2005〕28号)、《国家外汇管理*国家税务总*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4号)、《国家税务总*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国家外汇管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9〕1号)、《国家外汇管理*国家税务总*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52号)和《国家税务总*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2年第5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2.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情况年度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     国家外汇管理*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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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外汇登记要怎么操作?

现在新的流程比原来简单多了,你在预付货款前不需要在外管*网站上或现场去备案,你只需要在付了汇后将汇款申请人拿到,然后将申报号输入并提交一次报告即可。 具体方法如下: 登录: 国家外汇管理*应用服务平台 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输入: 组织机构代码,操作员账号和密码 然后进入: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预付货款报告--预付货款报告新增--输入“申报单号”或日期-点查找, 你就可以找到你已汇出去的金额,然后点新增即可。

外管局备案办理流程

3、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为企业登记,并为企业办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4、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备案信息。《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七条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

【外汇*备案】足不出户,外汇许可居家办!

关于网上办理,大家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外汇管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办理支持线上申请的许可业务。现以企业名录登记新办事项为例介绍网上办理具体流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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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进出口权到外汇管理*备案需要哪些乱念临东西

海关备案就是您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开展进出口经营之前要到海关进行企业备案,需要的材料有: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正本,3,备案登记表,4,国税登记表,开户许可证,组织代码证正本,5,公司章程,6营业场所证明;拿到没有使用的核销单后,在电子口岸口岸备案里面进行备案,一般在口岸里面出入0按回车就可以选择口岸了,选择准备出口报关的口岸备案就可以了;在收回已报关和签注的报关单和核销单后,在企业交单里面根据核销单号进行交单;在出口退税里面依据报关单号进行税务*的数据关联!

我们公司要办理曲油践留侵陆最由温南美金账户,银行说要求在外汇管理*备案,请问流程是怎么样的,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以开立外汇账户,必须有进出口资格,也就是说必须先去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再去外汇*备案。外汇账户在银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所以所有境内机构要开立外汇账户都必须先到国家外汇管理*办理审批手续,凭外汇*核发的“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到银办理开户。要注意的是,去外汇*办理审批之前,开户单位需要先明确两件事情:第一,先确定开户银。一般规模李隐大的银,在国际上的信用等级比较高,在国外的账户、代理多,办理结算、担保等业务比较便利,结算速度也快;规模小一些的银往往费用上比较优惠,取得融资也容易一些,所以需要开户企业须详细了解各家银的情况,加以权衡比较,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选择。第二,要明确的事情就是要搞清楚自己需要开立哪种账户。我们国家实的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可以自由兑换的外汇政策,所以外汇账户要以资金来源的不同加以区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放入结算账户,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放入资本金账户。所谓资本项目,是指投资、借款、发股票等资本性的资金转移。与资本项目相对应的是经常项目,是指贸易、劳务、单方面转移等等。如果一个企业吸收了境外投资或向境外借款、在境外发股票,就需要开立资本金账户或股票专用账户;如果有出口收入、境外承包工程收入、修理费收入、接受捐赠等等,则需要开立结算账户。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只是偶尔有小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是不能开立外汇账户的,这样的收入只能结汇———卖给银。外汇*会根据不同单位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情况,给结算账户核定一个最高限额,账户内陵旦保留的外汇不能超过这个限额,超出的部分也要结汇哪汪厅。对资本金账户的限制是:账户累计收入不能超过外资投资总额或对外借款总额。投资银是主要从事证券发、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及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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